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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昆虫记》读后感

我现在是个爱看书的男孩,从罗贯中的《西游记》到吴敬梓的《儒林外史》;从郑渊洁的《皮皮鲁》到曹文轩的《草房子》;从柯南道尔的《福尔摩斯探案》到托马斯·布勒齐纳的《冒险小虎队》没有一个不是我的最爱。因为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说爱好者。虽然如此,我对科普和历史这两类丝毫不感兴趣,因为它过分的枯燥无味。但在老妈的推动下,我捧起了本·亨利·法布尔的《昆虫记》。然而,我被法布尔轻松活跃的写法给深深地吸引住了。《昆虫记》读后感

法布尔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,四岁时,为了减轻家庭负担,他的父母把他送到了他祖母家生活,从这时起,法布尔与动物结上了不解之缘。1880年,他用自己千辛万苦积攒下来的钱,买了一处旧民宅和一块小荒地,从此开始了他的虫子生涯。1910年《昆虫记》第十卷问世,法布尔用他的所有心血,用时五十年,完成了他的不朽的巨作。

这本书中金龟子合伙运粪球的事,最吸引我的眼球。作者写到:“合伙运送粪球,会不会是异性间的合作呢?他们是不是即将配对的一公一母?有段时间,我确实以为是这么回事。两只食粪虫,一前一后,怀着同样高涨的劳动热情,双双推动沉重的粪料团。作者观察的细致入微,联想和想象更是新奇而秒趣横生。法布尔就这样把知识的探求和介绍变得秒不可言,充满情趣。

平心而论,我真心地感到幸运,若不是有这位顽强的法布尔,我们将永远读不到《昆虫记。法布尔将《昆虫记》注入了自己对生命的关爱之情,对大自然的赞美之情。正是这份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的敬畏之情,《昆虫记》才会有血有肉,也有灵魂,使它成为了一部有知识,趣味,美趣以及思想的鸿篇巨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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